2023年11月4日至5日,武汉大学“活力创新工程”重点项目之“举党建旗帜助学科发展 扬珞珈法学育时代新人——习近平法治思想研培计划”暨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届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生论坛成功举办。2023年11月4日上午,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包安裕、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分别对本届论坛开幕致辞后,来自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复旦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东南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厦门大学、中山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、东南大学、海南大学等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们以“习近平法治思想”为主题,分别聚焦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理论问题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法治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《民法典》的实施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刑事法治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数字法治”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治”及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实践”八大分论坛主题,在对前期来稿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围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报告,并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交流研讨。
我院博士研究生韩康宁在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环境法治”分论坛作了题为《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排放环境风险司法治理》(发表于《干旱区资源与环境》2023年第7期)的专题报告并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。报告试图从司法视角阐述碳排放的治理措施。报告将碳排放环境风险划分为建筑业型、交通运输型、农业型、工业型、能源型等,并阐述不同类型环境风险具有的特征。报告介绍司法方式应对碳排放法律风险的法理基础,并论述这种实践方式的重要意义。报告简述司法方式应对碳排放法律风险所面对的利益识别障碍、风险事实认定困境、规范性评价困境等,并从公共利益视角、碳排放环境风险司法应对方式,碳排放环境风险司法评级体系等维度完善中国的碳排放司法制度。